兖矿能源于董事会全体出席下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33.4亿元,低于2024年的1411.4亿元和2023年的1483.3亿元;毛利为336.4亿元,同比2024年的469.9亿元、2023年的593.1亿元均有所减少。全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2亿元,较2024年的145.9亿元和2023年的195.6亿元继续下滑;每股收益0.85元,股东分红建议为每股0.50元。
受主营业务波动影响,公司2025年税前利润为193.1亿元,融资成本下降至41.0亿元。期末总资产增至4519.7亿元,较上年增长,其中固定资产净值从1581.1亿元增至1666.1亿元。股东权益亦上升至712.9亿元,对应每股净资产7.10元。负债方面,期末借款总额达1313.1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166.4亿元,低于2024年的291.1亿元。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51.3亿元,而上年则为净增加11.9亿元。
公司在本期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总股本由100.3986亿股降至100.3748亿股,限制性股份从7718.8万股减少至3806.9万股,普通流通股份占比进一步提高。管理层表示,这一股权结构变化主要源于股权激励计划中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以及部分已达解锁要求的股票按既定安排解除限售。
对于债务与资本安排,公司于合并口径下的带息债务从年初的1332.37亿元增至1477.76亿元,主要包括银行借款、公司债券及非银金融机构贷款等,已披露的多笔公司债及科技创新债按期付息兑付。募集资金用途集中在偿还部分公司债、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均符合发行预定用途。
在风险因素方面,董事会提示投资者关注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及资产减值等事项。审计方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评估列为关键审计关注点,认为相关估值需要管理层较多判断与估计。公司强调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均无重大异常,不存在违规担保或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本年度均到会履责,主席为李伟先生,首席财务官为赵志国先生。审计机构Baker Tilly Hong Kong Limited、境内审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境内外法律顾问均正常履行各自职责。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有法人主体,持有超过半数股份,其余主要股东及境内外投资者的持股比例相对稳定。
总体而言,2025年公司收入与利润水平有所降低,但资产规模与股本持续增长,债务结构进一步调整并按期履行了多笔债券的本息支付。公司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市场环境、生产经营风险及治理结构变化,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兖矿能源的经营状况和管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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