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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6月26日,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正式發佈其首批准則-IFRS S1《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IFRS S2《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 IFRS S2》。該準則首次爲披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公司前景的影響建立了一種通用語言,有助於提高對公司披露可持續性信息的信任和信心,爲投資決策提供信息。
ISSB正式發佈IFRS S1和IFRS S2
ISSB主席Emmanuel Faber在6月26日舉辦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年會上正式發佈兩份準則。世界各地證券交易所將主辦爲期一週的發佈活動,包括法蘭克福、約翰內斯堡、拉各斯、倫敦、紐約、智利聖地亞哥的證券交易所,新加坡的東盟資本市場論壇也將舉辦發佈活動。
ISSB旨在確保公司在同一報告包中同時提供可持續相關信息以及財務報表。IFRS S1提供了一套披露要求,旨在使公司能夠就其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面臨的可持續發展相關風險和機遇向投資者進行溝通。IFRS S2規定了與氣候相關的具體披露,旨在與IFRS S1一起使用。兩者都完全納入了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建議。
IFRS S1 和 IFRS S2將自2024年1月1日起的年度報告期生效,允許提前應用,但需要同時應用兩份準則。ISSB 將與各國家和地區以及公司合作以支持準則的採用。第一步是創建一個實施過渡工作組,以支持公司執行準則,同時啓動能力建設舉措,以支持準則 的有效實施。
IFRS S1和IFRS S2的目標和核心內容
S1目標
要求企業披露有關其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信息,該信息對於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如,投資者)在決定是否向企業提供資源時具有決策價值
要求企業披露所有在合理預期內影響企業短期、中期或長期現金流、融資能力或資本成本的與可持續相關的風險和機遇
S1核心內容
(a) 治理:企業用於監督和管理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流程、控制措施和程序
(b) 戰略:企業用於管理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方法
(c) 風險管理:企業用於識別、評估、確定優先順序和監測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
(d) 指標和目標:企業在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績效,包括實現企業設定的目標或法律法規要求達到的目標的進展情況
S2目標
要求企業披露有關其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信息,該信息對於通用目的財務報告主要使用者(如,投資者)在決定是否向企業提供資源時具有決策價值
S2核心內容
IFRS S2規定了披露企業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要求。特別是,IFRS S2要求企業披露的信息應使普通財務報告的使用者能夠了解:
(a) 治理:企業用於監督、管理和監督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治理流程、控制措施和程序
(b) 戰略:企業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戰略
(c) 風險管理:企業用於識別、評估、確定優先順序和監測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包括這些流程是否以及如何整合到並指導企業的整體風險管理過程中
(d) 指標和目標:企業在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績效,包括實現其設定的任何與氣候相關的目標的進展情況,以及法律法規要求達到的任何目標
ISSB準則要求關於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以價值報告爲導向,聚焦於財務重要性,定位爲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組成部分,致力於提供全球一致的可持續披露的基線準則,提供旨在滿足通用目的的財務報告者需求的可比的、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有助於決策的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
IFRS S1和IFRS S2意見徵詢期間,全球各國的監管機構或交易所也陸續針對ISSB的披露要求進行諮詢。2023年3月,聯交所發佈《2022年上市委員會報告》,提及將於今年檢視ESG報告指引,務求令監管規定進一步配合TCFD的建議,反映ISSB可持續及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標準。4月聯交所發佈“有關優化ESG框架下的氣候信息披露”諮詢文件,修訂ESG報告指引,聚焦於加強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讓上市公司就ISSB氣候準則作爲基礎的氣候相關披露要求做好準備,並將指引升級爲“守則”。2023年6月19日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北京辦公室舉行的揭牌儀式上,國家財政部副部長朱忠明也表示,中國全力支持基金會的工作和國際可持續披露標準的制定。
結語
兩項準則的實施將對企業ESG財務與非財務信息的管理和披露提出更高要求。企業應洞悉和理解可持續信息披露準則以及監管轄區的適用要求,提前籌備識別兩份準則對企業財務和非財務信息披露流程、資源配置的相關影響,並積極採取行動,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的規範化、財務與非財務信息整合披露的優化,提升國際競爭力和投資者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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