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圖是如何繪成的?(3)

文/陳季冰

近來許多人喜歡說一句話:商業創造文明。

有宋一代,這句話得到了完美的證明——商業的繁榮促進了經濟增長,經濟的增長又顯著地推動了社會進步。而社會進步結出的首要碩果,便是教育的昌明。

重視教育是儒家文化源遠流長的傳統。早期的儒家先師無一不是偉大的教育家,可以說,無論是孔子、孟子,還是荀子,他們的身份首先是教師,其次纔是思想家。然而平心而論,在中國歷史上,尊師重教只能說是一種普遍的社會氛圍,真正有能力實踐它的只是少數精英。

而宋朝是一個鶴立雞羣的時代,在20世紀以前的華夏曆史上,它的教育普及程度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興文教,抑武事”是貫穿整個宋代的立國之道。歷朝天子和朝廷都積極鼓勵辦學興教,這是宋代教育事業昌盛的政治前提。然而我認爲,這一根本國策能夠取得實際成效,而非流於一紙空文,歸根結底是因爲宋朝有着比其他任何朝代都更加雄厚的經濟實力。

在人類歷史的絕大多數時期,受教育一直是普通百姓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昔日孟子教導君主時,將“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這句話緊接在“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數口之家無飢”之後(《孟子·梁惠王上》),實際上說出了一條近乎於常識的真理:有了錢,才談得上興學。

宋代在中國歷史上頭一次建立起了完備的官辦教育體系,它由不同層次的各類學校構成——

位於這個體系頂端的,除了專供皇族子弟就學的特殊的“宗子學”外,最高層的是國子監管轄下的各類學校,如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武學、弘文館(廣文館學)等;次一層是朝廷各部門管理的專業類學校,如隸屬於太醫寺的醫學、隸屬於太史局的算學、隸屬於翰林院書藝局的書學、隸屬於翰林院畫圖局的畫學等。上述三種學校都屬“國家級”。

在地方這一層級上,則有官辦的府學、州學、縣學。

除此之外,還有專司“教導童稚”的官辦小學,它們多附於州學或縣學。

僅在北宋160年間,由官方推動的大規模興學熱潮就有三、四次。

第一次熱潮始於宋仁宗明道、景祐(1032-1038)年間,稍後的“慶曆新政”又極大地推動了這場興學運動。“新政”雖甫一開始便告失敗,完全沒有達到它所追求的政治目標,但卻產生了深遠的歷史影響。一種“以天下爲己任”的前所未有的士大夫自覺意識開始擡頭,便是“新政”最重要的遺產,而興學重教則是它的酵母。

領導這場“新政”的范仲淹居功至偉。無論在朝廷中樞還是在地方爲政,范仲淹都把興學視作自己責無旁貸的使命——它本身也是“慶曆新政”的核心議程之一。

“新政”前後,范仲淹曾在廣德軍、興化縣、睦州、蘇州、饒州、潤州、陝西、延州、邠州等許多地方爲官。所到之處,無不設縣學、州學,建學宮、書院,還四處延請胡瑗這樣名滿天下的道學家前往任教。在自己的家鄉蘇州,他購置到一塊“風水寶地”後,首先想到的不是建宅子,而是造校舍。

在擔任參知政事(副宰相)主持“新政”的一年間,范仲淹推動皇帝下詔,令天下所有州、府、軍、監盡數建立學校。宋初沿舊制,設國子監爲國家最高學府兼朝廷教育管理機構,仁宗時復設太學。范仲淹執政後,立即引胡瑗在蘇州、湖州等地辦學時的學規,定“太學法”,同時召孫復、石介等知名道學家入國子監。北宋太學從此而興,生員激增。

神宗熙寧、元豐年間(1068-1085),王安石啓動變法,全國範圍內出現了第二次辦學高潮。當時開始推行的“三舍法”,本身亦是熙豐新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到徽宗崇寧年間(1102-1106),掀起了北宋最後一次辦學熱潮。崇寧元年(1102)八月,“蔡京等言,請天下諸縣皆置學”。經過這一次興學熱潮,官學基本上覆蓋至全國所有州縣。至此,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成了遍佈京師、州府和縣域的全方位、多層次的官學網絡。

從仁宗朝開始,官府還正式開辦小學。蘇東坡曾自述,他8歲入小學。至徽宗朝,全國大多數州縣均已設有官辦小學。

到北宋末年,全國在校的太學生人數高達3800多人。州、縣學也達到極盛,各路(宋代的地方行政管理單位,接近於後來的省)均設提舉學事司,管轄一路學政。徽宗大觀年間(1107-1110),全國24路共有各層級的官學生16.7萬人,一說爲24萬人。

由於有政府大力資助,各級官學的經費多很充裕。太學固不必言,州縣學也不遑多讓,不僅有學舍供學生住宿,還有學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爲學校經費。

如此優渥的辦學條件讓宋代官學生絲毫不必操心生計,他們生活、學習的費用全由官府包下。北宋末年,太學內捨生每人每月總計補錢1300文,外舍生1240文。凡州學上舍生入貢京城太學,差旅食宿開支朝廷全數報銷。州縣學的學生補助沒有統一標準,視乎各地財力。史料記載,當時比較富庶的餘杭縣,縣學生每人每日可得大米2升、錢24文,幾乎趕上了太學生待遇。足見地方官府對教書育人的重視。

除了這些,官學生還享受豁免徭役的優待。按崇寧二年(1103)的規定,所有州縣學生可免除本人徭役,太學內捨生可免除全家戶役,上舍生則享受有在朝品官的“官戶”免役待遇。

在宋代,衆多學子們第一次圓了“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夢想。

但宋朝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留下的最值得濃墨重彩的遺產,並不是建立了體系完備、覆蓋面廣的官學,而是私學的大規模興起和制度化。宋代所確立的私學模式,成爲19世紀末西式現代教育體系引入之前中國教育的基石。

歷史上,獨立於官府之外的私學可謂源遠流長。有史以來首個創辦私學並取得不朽成就的人,無疑正是孔子,所以後人稱他爲“至聖先師”。

因爲教化與禮樂政事是高度一體的,所以經歷了春秋戰國的短暫活躍期以後,私學在大一統專制王朝建立起來以後飽受鉗制。但諸子百家留下的這一傳統還是頑強地延續了下來,直到書院這種形式的誕生,把民間私學推上成熟和高級階段。

今人一般認爲,書院最初出現大約在唐玄宗開元年間,這顯然與科舉制度在唐朝制度化和常態化有密切關係。不過,唐朝的官辦書院是藏書與修書場所,私人書院一般也只是個人藏書和攻讀之地。史上第一所著名私家書院——衡陽石鼓書院,起初就是當地秀才李寬(文獻中亦有記爲李寬中)結廬讀書之所。後世意義上的書院,即講學授徒之所,當時還在萌芽中。

作爲與官學平行的私人學校,書院的真正興起是在北宋。經過五代之亂,官學廢弛,重新統一後,規模較大的私學爲了適應士子求學之需應運而生。北宋初年,天下已相繼涌現出一批知名的書院,如廬山白鹿洞書院、登封嵩陽書院、應天府(北宋“南京”,今商丘)睢陽書院、潭州嶽麓書院、江寧茅山書院,還有前述衡州石鼓書院等。

一些書院在培養士人和傳播學術上聲名鵲起,逐漸引起朝廷的重視。加之前文已提及,宋代統治者厚待文士,同時也希望書院有補於國家政事,於是開始大力扶持和資助它們。除了贈錢贈物之外,歷朝天子都會向一些名氣較大的書院賜書、賜匾額,或者親自召見書院山長。這自然又讓這些書院蓬蓽生輝,引來更多士人的注目。

不過總體上說,北宋朝廷將興教辦學的重點放在官學上。所以,即便得到了國家的支持,終北宋一代,書院的發展仍是比較有限的。書院的遍地開花、碩果累累是在南宋。

靖康之難,山河破碎。官府所辦的州縣學網絡也隨之分崩離析。

建炎南渡後,新政權立足未穩,驚魂未定、百廢待興之際,不可能把辦學校置於“軍國重事”首要考量。但讀書求學對於任何時代的有志之士來說都是須臾不可離之事,於是乎各地的民間書院紛紛興起。

與北宋時期相比,南宋書院的數量、規模都有了極大的擴展,設施也更爲齊備。當時不少書院的“學舍”(宿舍)和“講堂”(教室)少則幾十間,多則上百間,可以容納數百上千名學生同時就學。擁有藏書數千卷、乃至上萬卷的書院也不在少數。有些書院,如著名藏書家魏了翁所建的鶴山書院,其藏書量甚至超過了當時的昭文館、集賢苑、史館等朝廷學術機構。

儘管大多數普通書院首先是爲民間學子投身科舉考試而設,但因爲脫離了官府的掌控,它在教學上的靈活性比封閉的州縣官學要大得多。它們的目標和方法也相對多元,往往取決於出資者和主持者的學術旨趣。許多書院倡導自由開放的學術交流,不但開講學者流動頻繁,學員也常常相與串門聽課。這就極大地促進了學術的繁榮和多元。伴隨着歷史的演進,書院本身也日益規範化、制度化,成爲之後中國最重要的教育形態,乃至中國文化最重要的傳承、創新和傳播載體。

南宋書院的制度化表現爲以下兩個主要方面:

首先,書院的管理趨於規範化。南宋書院普遍設有總領其教學及行政管理的負責人,稱爲“山長”;“山長”之下,常設有“副山長”、“監院”、“助教”、“講書”等“職事”人員。受聘(邀)擔任“山長”的一般都是德高望重之輩。更重要的是,南宋書院還出現了規範教學管理、日常運作和師生紀律的條規,從而奠定了書院的制度基礎。其中最爲著名的是理學大師朱熹親自制訂的《白鹿洞書院揭示》(亦稱《白鹿洞書院學規》、《白鹿洞書院教條》),它也成爲後世800年間中國大多數書院的基本制度模板。

其次,書院在經濟上也更加專門化。由於教學規模和學術研究的顯著擴展,南宋大多數書院已不可能單純靠學生的“束脩”(相當於現在的學費,有繳糧食的,也有繳錢的)來維持了。書院需要有專門的經費來源,一是由地方政府撥給,二是由私人或社會團體捐贈,其最主要的形式是“學田”的田租收入。南宋書院的經費大多比較穩定和充裕,像聞名遐邇的嶽麓書院,有“田至五十頃”。

除了層次比較高的書院外,宋代還出現了大量初級和中級的私立學校,名曰鄉校、家塾、精舍、書會等,不一而足,而城鎮、鄉村的私立小學更是如雨後春筍般大量涌現。許多人可能不知道,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檜早年尚未發跡時,便曾做過私人開辦的簡易小學中的“童子師”。

這一切的基礎是經濟的普遍增長以及隨之而來越來越多普通民衆對文化知識的渴求。

不僅城市中的識字人口激增,在稍微富裕一點的農村地區,農戶子弟利用農閒時間識字唸書也是尋常之事。據福建地區留存的記載,北宋哲宗時,福州一地解試,每次參加者達3000人,南宋孝宗時增至2萬人;就連只含三個縣的興化軍(今莆田)也達6000人。

十一

書院不同於州縣官學的最大特點在於,它除了招收學生教學之外,還格外注重學術研究。用現在的話來說,書院是十分典型的“研究型學校”,這一功能在官學體系中惟有“國家級”的太學之類纔會具備。在教學中,很多書院鼓勵學生採用論辯的方式就某一問題展開思考和討論。而且,許多大書院還有意識地經常展開學術交流,定期邀請其他書院的學者前來講課,派出學員去其他書院聽課。此類交流講學當時稱爲“講會”。

南宋學術正是以書院爲依託,逐漸形成了相互競爭而又大體上友好共存的衆多不同流派。其犖犖大端者,有朱熹集大成的“理學”、陸九淵兄弟獨創的“心學”、呂祖謙領導的“婺學”(又稱“金華學派”)、張栻領銜的“湖湘學派”,以及陳亮爲首的“永康學派”、葉適發揚的“永嘉學派”……一時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這些特徵意味着南宋時代的中國書院已經具備了現代大學的雛形,這還把我們引入另一條非常值得關注的線索:書院的繁榮與理學(道學)的興起之間的表裏關係。

與古代儒家先師一脈相承,宋代理學家都極端重視教學育人。兩宋的理學家中有不少人身居官位,也有人仕途不順或自己無心入仕,但他們無一不是成功的教育家。

到了南宋,理學家們尤其注重通過創辦書院來吸引門徒,進而向天下更多讀書人傳播自己的思想學說。我們不難看到,南宋書院的建置和規約,乃至講會、辯難等研習方式,都深受佛教寺院的啓發,這其實也折射出理學本身與佛學之間複雜而微妙的關係。

淳熙六年(1179),朱熹主持重建歷史悠久的白鹿洞書院,次年竣工後聘主講,並親訂規約,即前文提到的著名的《白鹿洞書院教條》,他還常親往授課,辯難答疑。乾道元年(1165),潭州知州劉珙修復嶽麓書院,邀著名理學家張栻主持教務,成爲“湖湘學派”的基地。紹熙五年(1194),朱熹復又擴建嶽麓書院,學生達千餘人。心學家陸九淵則在象山書院、另一位理學家呂祖謙也在麗澤書院講學授徒……這一個個著名書院自然也成爲了學習、研討、傳佈理學(心學)的中心。他們的一代代門生弟子在這裏成長,並從這裏走出,出入朝野,遍滿天下,理學也由此一步步登上歷史舞臺中央。

反過來,理學的興起和繁茂又進一步帶動了民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

南宋理學大師們並不像他們的許多徒子徒孫那樣只知空談“道德性命”,他們多重實踐。他們在大力興學辦教時還有意識地“從娃娃抓起”,非常注重孩童的啓蒙。朱熹親編《小學》,意在“受之童蒙,資其講習”;他的弟子陳淳爲自己的兒子編寫三字一句、朗朗上口的《啓蒙初誦》,實爲後來人人皆知的《三字經》原型;呂祖謙的伯祖呂本中編《童蒙訓》,乃“其家塾訓課之本”……實際上,包括《百家姓》、《千字文》等,中國古代教授孩童用的蒙書和識字課本十之八九誕生於兩宋。這既是宋代幼兒教育成熟發達的結果,又進一步促進了這種初級教育。

印刷術的發明、演變和成熟,在中國經歷了歷時千餘年的漫長過程。普遍認爲,後來使用最多的雕版印刷術是隋唐時發明的,與佛經、佛像的傳播需求有密切關係。然而正如前文已經論及,一種先進技術的大規模社會化運用,歸根結底取決於有沒有廣闊的市場需求。至少在中唐以前,書籍基本上都是靠手抄,是典型的奢侈品,社會上的印刷能力幾近於零。這就極大地限制了中下層民衆讀書求學的可能性。宋代商業經濟騰飛,民衆手裏普遍有錢了,促進了書籍市場幾何級數增長,同時也帶動了印刷、造紙、制墨等行業的發展。而這反過來又大大降低了書籍的成本,史上第一次,廣大普通百姓得以接觸到以前惟有官戶書香門第纔買得起的書。

關於印刷術的發明、普及與思想文化、社會政治變革的關係,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對照古登堡印刷術的發明、普及與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之間的關係。這是題外話了。在宋代,商業和經濟的進步將中國社會的知識文化普及程度提升到了現代之前從未有過的高度,這就爲更高層次的精神性的創造打開了許多可能性。

十二

經濟增長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最終提升了宋代社會的普遍道德水準。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這是與那種清教徒式道德截然不同的充滿人文精神的世俗道德:人的價值得到了更多關懷。

中國曆來是一個人口密度極高而天災人禍不斷的社會,於是,賑災和救濟便成了歷代史書中寫到最多的政事之一。然而在宋朝以前,沒有一個朝代曾有志於建立一個制度性的救助和福利體系。即便在今天許多國人無限嚮往的“漢唐盛世”,朝廷也只是設置過一些權益性的救助機構,針對大災大難做出一些臨時性賑濟。絕大多數草民一旦遭遇什麼不幸,如果不能幸運地獲得鄉親宗族或佛寺等宗教機構的零散的民間慈善幫助,就只能接受自生自滅的命運。

惟有宋朝政府嘗試過建立一個基本覆蓋所有人的制度性的社會救助體系。

北宋初期天下逐漸穩定後,朝廷便開始有意識地建立各種專門救助機構,其中花力氣最大的當屬“慈幼局”,即現在的孤兒院。在宋代,全國各主要城市都設有慈幼局。按當時的政令,如果貧困人民無力養育子女,許其抱至當地慈幼局,局裏會記錄下嬰兒的生辰年月日,並聘有專職乳孃撫育。也像現在的孤兒院一樣,那些膝下無子女的人家可到慈幼局領養。時人記載,宋代逢到災年,道路上鮮有被遺棄的男女,因爲災民若實在無力撫養孩子,尚有將其抱至官府設立的慈幼局一條生路。南宋滅亡後,“慈幼局”也隨之退出了歷史舞臺,直到四五百年後的清代,才重新設立類似的慈幼機構,但其規模和待遇再也沒有回到過宋時的水平。

除了“慈幼局”,朝廷和各級官府還專門設有收養無人贍養的孤寡殘疾老人的“養濟院”(也稱“居養院”);負責給無力治病的疾患者問診抓藥的“施藥局”;以及掩埋無主棺柩及暴露街市無人認領的遺骸的“漏澤園”……

神宗時朝廷曾下令,“凡鰥、寡、孤、獨、癃老、疾廢、貧乏不能自存應居養者,以戶絕屋居之;無,則居以官屋,以戶絕財產充其費,不限月。”徽宗崇寧年間,皇帝再頒詔,要求地方監、司、守、令,在各州縣城市以及一千戶以上的城、寨、鎮、市,全部設置居養院、安濟坊與漏澤園。這兩條詔令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把天下不能自養者全部覆蓋到。

我們今天很難判斷它們在實際執行中究竟落實到了多大程度,但古代的聖旨是極其嚴肅的,皇帝顯然不會爲一樁完全不可能做成的事情專門下詔。南宋時的一些史料也提供了佐證:當時朝廷每年向施藥局撥錢10萬貫,並按收養嬰兒的人頭專門撥給錢、米、絹、布。最有意思的是,與今天孤兒院普遍向領養家庭索取高額“贊助費”截然相反,當時民間有願意到慈幼局領養者,官府每月給錢1貫、米3鬥,3年爲期。至於漏澤園,當時各地共有12所。此外,對於一定歲數以上的高齡老人,官府會給予長期補助。

宋代肯定沒有實現“共同富裕”,但我們能夠看到的是,朱門酒肉比前代愈發臭了,而路上凍死骨卻漸漸少了。

最石破天驚的社會進步體現在女性自主意識的第一次覺醒。

如果說中國歷史上最傑出的女文學家非李清照莫屬,恐怕不會有什麼異議。在她之前,我們確實也瞥見過曹大家、蔡文姬這樣的才女名字。不過沒有誰像李清照那樣留下過那麼多經典文學作品,延傳至今依然爲人津津樂道。

宋朝不止有一個李清照,對中國古代文學有所瞭解的現代人想必也聽說過朱淑真這個名字。像她這樣光彩照人的女詩人還有“阮逸之女”、“蔣興祖之女”、“慕容囂卿之妻”、“徐寶君之妻”……她們連名字都沒有留下,卻都有上乘的詩詞留傳。宋代出現了中國古代唯一的女性文學高峯期,並非偶然,而是立足在一個紮實的基礎上:社會上讀過書的有文化的婦女越來越多了。不用說像王安石這樣的頂層精英,其妻、妹、女無不受過良好的文化教育,其侄女也是工於詩文的大家閨秀。

今人都知道,宋代聲色犬馬的市井生活中,像李師師這般風華絕代的名妓是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其實遠不止她,有名有姓的名妓,如譚意歌、嚴蕊、聶勝瓊、溫婉、趙才卿等許多名妓都留下了自己的詩詞作品。

宋代的婦女比歷史上任何其他時代都更強烈地渴望自我表達,這還體現在大衆婚戀觀念的巨大變遷上。

在宋代,離婚和改嫁就像現在一樣是尋常事。范仲淹的母親就曾改嫁過,范仲淹原籍吳縣(今蘇州),2歲喪父,生活困苦,母親帶着他改嫁淄州長山(今山東鄒平東)人氏朱文瀚,仲淹的名字也因此改成了朱說。直到他進士及第後,才上表正式恢復本來姓名。范仲淹的兒子範純祐去世後,兒媳也同樣再嫁。他還訂立規約並多次重申,凡範氏家族中的婦女再嫁者,一律資助錢20貫或30貫。後來的王安石也同樣支持並督促其喪夫的兒媳改嫁。就連神宗的皇后、哲宗的生母朱氏,其母也改嫁過,由養父養育成人,後來嫁給了皇子。

    理學興起後,皇家及官宦士大夫之家禮法日嚴,女子守節者多起來。但普通百姓家,改嫁、離婚仍是平常事,而且它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宋朝法令規定,已婚女子,丈夫外出3年不歸者,聽其改嫁;丈夫因罪移於別地管制的,妻子可以提出離婚;喪夫女子若立志守寡,其祖父母、父母皆可以強令其改嫁。

近來因“中華文化復興”的複雜敘事所激,對儒家傳統的爭論日益升溫,經常聽到很多人大言炎炎地爭訟程朱理學的是非善惡。我對此沒有過於強烈的預設立場,覺得任何開放性的討論都是值得歡迎的。不過我認爲有一個基本的前提需要澄清。即理學家們——特別是早期理學家們——高調地宣揚的那些“禮教”,甚而今人耳熟能詳的諸如“存天理、滅人慾”、“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類,本意都不是針對普通老百姓的,他們的初衷是拿這些禮教來約束掌握權力的精英階層。另外,因爲“五四”以後主流敘事的長期渲染,今人對這些禮教教條的理解本身也是存在巨大偏差的。

儒家倫理道德一貫高度強調尊卑等級秩序,對“君”和“士”,與對“民”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期待,是儒家歷來的基本特徵。孟子嘗言“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爲能。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理學家同樣持有這樣的強烈自覺意識。至於他們希望以更嚴苛的禮教約束統治者行爲的努力是否成功?以及他們高揚的這些“禮教”後來又如何逐漸下沉,進而成爲桎梏普通民衆的枷鎖?這些多是宋朝理學家的身後的歷史現實,他們也許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但顯然不應承擔主要責任。

至少在宋朝理學家自己身處的時代,社會風氣演變的趨勢不是日益僵化封閉,而是越來越奔放開化。

表現在青年男女的婚戀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數千年神聖規訓正在被悄悄打破。

北宋時,一對素不相識的青年男女,只因在東京的一個茶坊逢面,四目相視,相互心裏暗自愛慕。那女孩便以買糖水爲由說道:“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兒。”那男孩也以買糖水對答:“我不曾娶渾家……”南宋時,臨安一帶的城市裏時興媒人帶着當事男女雙方親往相親的新風尚。如果本人不滿意,都可直接回絕這門親事。而在更多沒有高門大戶、禮數不嚴的廣大鄉村地區,每逢節日,青年男女們往往毫無顧忌地外出相會。據《南燼紀聞》等宋代筆記所載,某地,男女“合婚”都是自己選擇,“男自負女而歸,不煩父母媒妁引也。”(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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