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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保利集團一全資二級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產

@经济观察报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微敖 種昂 國務院國資委所轄央企之一中國保利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保利集團)下屬全資二級子公司中國中絲集團海南公司(下稱:中絲海南公司),日前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口中院)裁定破產。 2023年2月,數位中絲海南公司的債權人告訴了經濟觀察網記者上述消息。他們同時介紹,海口中院的裁定書是在2023年1月底送達給債權人們的。 在海口中院本次裁定及此前的裁定中,法院確認了11名債權人對中絲海南公司的13筆債權,總計金額爲8.54億元。 中絲海南公司成立於1989年1月30日,公司類型爲全民所有制企業,註冊資本2億元,實繳資本2000萬元,其唯一股東是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絲集團)。 中絲集團以絲綢爲主業,前身可追溯至1946年在上海設立的中國蠶絲公司,1949年之後公司遷至北京並更名爲中國絲綢公司。2003年,其劃歸國務院國資委監管。2017年12月,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爲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2019年7月,中絲集團整體無償劃轉進入保利集團。 併入保利集團後不到1年,即2020年3月,中絲海南公司“以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爲由向海口中院申請破產清算。同年4月,海口中院裁定受理。 中絲海南公司何以至此? 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其長期存在管理漏洞導致虧空。 經濟觀察網記者獲得的中絲海南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勃、中建海洋化工控股集團(下稱:中建海化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吳錚等人案件的司法材料顯示: 2011年至2016年,時任中絲海南公司總經理於雷、副總經理李勃,與中建海化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文峯、時任法定代表人吳錚共謀,通過開展無實質貨物交易的虛假融資性貿易等方法,將中絲海南公司的公款提供給李文峯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用於經營房地產項目等用途。 結果,李文峯的諸多地產項目流產失敗,導致其欠下中絲海南公司超過14億元的資金未有歸還。 2020年12月15日,中絲集團和李文峯雙方確認:根據中絲集團與李文峯控制公司之間財務賬目往來,2011年12月9日至2016年3月2日,中絲集團共流出資金692筆,總流出金額114.9771055976億元,共流入資金703筆,總流入100.3126541973億元。根據差額計算法,中絲集團淨流出資金14.6635997003億元。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底,中絲海南公司淨資產已是負的9.31億元。 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海南分所(特殊普通合夥)海南分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則顯示,截至2020年4月30日,中絲海南公司總資產約爲4.05億元,負債約爲22.50億元,所有者權益爲負的18.45億元;若將2020年6月中絲集團與中絲海南公司債務重組事項在2020年4月30日前進行賬務處理,則中絲海南公司所有者權益爲負的9.31億元。 2021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李勃犯挪用公款罪,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罰金五十萬元。 同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還判處,吳錚犯挪用公款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犯單位行賄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 判決顯示:李勃受賄的金額371.53萬元,就來自於中建海化公司的賄賂。 李文峯則因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其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於雷案的進展情況,目前尚不爲外界所知。 在2022年8月舉行的中絲海南公司債權人會議前,共有13名債權人申報了15筆債權,總計約爲11.47億元。這其中包括中絲海南公司唯一股東中絲集團,申報的1筆2.61億元債權。 不過,2022年11月10日,中絲海南公司破產管理人制作的《中國中絲集團海南公司無異議債權表》中,只認定了11名債權人申報的13筆債權“無異議”,其中不包括中絲集團申報的2.61億元債權,以及北京華貿通聯貿易有限公司(應爲:北京華茂通聯貿易有限公司,記者注)申報的一筆約0.15億元的債權。 這11名被認定“無異議”的債權人,分別是: 深圳匯金創展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歐力士融資租賃(中國)有限公司、慶匯租賃有限公司、中國民用飛機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中國民機)、上海中谷小金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銅國際商業保理有限責任公司、保利礦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保利礦業),以及三位自然人趙宇斌、董雪勇、潘世樑。 其中金額最大的是中國民機公司,確認債權約爲2.79億元。中國民機公司成立於1989年2月,第一大股東是國務院國資委所屬另一家央企中國航空工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但是,中國民機公司亦因資不抵債,早在2019年7月就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保利礦業是11名被認定“無異議”的債權人之一,該公司申報了3筆共0.86億元的債權。保利礦業與中絲海南公司同屬保利集團,且均是保利集團旗下的全資二級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海口中院對此11名債權人申報的13筆債權予以確認。 2023年1月,海口中院裁定,“中國中絲集團海南公司破產”。 2023年2月,不包括保利礦業在內的中絲海南公司其他數位債權人對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作爲大型央企的全資子公司,中絲海南公司的破產,令人難以接受。 他們認爲,中絲海南公司資不抵債,並非正常意義上的經營不善,而是長年從事鉅額虛假融資性貿易、且多位高管涉貪腐弊案的結果。中絲集團或者保利集團,在管理上、在道義上,都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而不是“一破了之”。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2023年2月12日至13日,通過電子郵件及電話向保利集團新聞發言人處尋求置評,但至2月16日14時30分,未獲回覆。
央企保利集團一全資二級子公司被法院裁定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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