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蘇州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申報指南及遴選細則》正式發佈
@投资界:
一、天使基金定位 蘇州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天使基金”)是由蘇州市財政、蘇州工業園區天使基金以及其餘各縣級市(區)財政共同出資設立,委託蘇州天使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按“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專業管理、管控風險”的原則運行的政策性基金。天使基金主要投資於在本市註冊設立的天使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子基金”),以此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對蘇州市重點領域創新型初創期企業實施股權投資,大力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助推蘇州初創期天使企業和項目快速成長,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使創新創業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爲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子基金申請機構 子基金申請機構原則上應爲子基金管理機構,且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且已在相關主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登記備案。 (二)子基金普通合夥人須爲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在蘇州市註冊登記的關聯方。 (三)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關聯方對子基金的出資比例不低於1%。子基金採用有限合夥制設立的,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關聯方作爲普通合夥人出資比例不低於1%。 子基金管理機構不在蘇州註冊的,或受子基金委託僅作爲基金管理人而未在子基金中出資的,應指定其在蘇州註冊的關聯方作爲普通合夥人出資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且子基金管理機構及出資關聯方就子基金相關事宜須承擔連帶責任,並作出書面承諾。 (四)子基金管理機構須在蘇州市設置固定的辦公場所並配備專屬且穩定的管理團隊,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種子期、初創期企業投資經驗或相關行業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至少1名核心人員常駐蘇州市辦公或在蘇州市繳納社保;管理團隊主要成員未有受過行政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罰的不良記錄。 (五)管理和投資運作規範,具有完整的投資決策程序、全面的風險控制機制和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六)未被中國證券投資